关于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7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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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18 16:22:52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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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太湖龙之梦海洋世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之梦海洋世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0

2017年12月12日

180长兴太湖龙之梦海洋世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洋世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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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太湖龙之梦虹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峰欢乐世界酒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1号

2017年12月12日

181长兴太湖龙之梦虹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峰欢乐世界酒店).pdf

3

关于湖州恒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州恒大悦龙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2号

2017年12月13日

182湖州恒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悦龙台).pdf

4

关于长兴鼎森置业有限公司森林公园南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3号

2017年12月13日

183长兴鼎森置业有限公司(森林公园).pdf

5

关于湖州龙宇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4号

2017年12月15日

184湖州龙宇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pdf

6

关于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橡塑制品3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5号

2017年12月14日

185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准予许可决定进行公告。如您对公告行政许可决定存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365备用主页或者向长兴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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