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4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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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25 16:3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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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嘉年华家居有限公司年加工各类木制品(木制家具、木门、木线条)30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6

2017年12月18日

186长兴嘉年华家居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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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华哲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2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7号

2017年12月18日

187长兴华哲机械配件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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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长兴欢乐水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8号

2017年12月22日

188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欢乐水岸).pdf

4

关于浙江通能汽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89号

2017年12月22日

189浙江通能汽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浙北汽车综合服务城).pdf

5

关于长兴祥盛置业有限公司长兴“云山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90号

2017年12月22日

190长兴祥盛置业有限公司长兴“云山府”.pdf

6

关于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活性钙灰50万吨、氢氧化钙15万吨、食品级氧化钙8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长环管[2017]191号

2017年12月22日

191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准予许可决定进行公告。如您对公告行政许可决定存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365备用主页或者向长兴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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