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工艺品2万件建设项目 | 浙江瑞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 总投资4000万元,拟选址于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租用浙江杰夫特种纤维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新购置摇臂机、双向木工铣床、压刨机、自动木工平刨机、CNC雕刻机、钢模雕铣机等相关辅助设备,项目正式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工艺品2万件的生产能力 | 2017年12月15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裁板、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漆雾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废物i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排放;生漆废气、颜料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脱模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三级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由泗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边角料、金属屑、沉渣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颜料桶、漆渣、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的粉尘、紫砂泥、边角料、残次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做好生产噪声的防治工作。高噪声设备基础加固,以减振降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设备、门窗的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 2 | 年产350万平方米 高性能膜及设备产业化项目 | 浙江长兴求是膜技术有限公司 |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 总投资200万元,拟选址于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利用自建厂房)实施,新增一台1t/h的燃气锅炉,为纺丝车间和精馏塔供热。 | 2017年12月15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燃气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经由烟囱 8m 高空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长兴泗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做好生产噪声的防治工作。高噪声设备基础加固,以减振降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设备、门窗的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365备用主页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