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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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19 16:54:46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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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医用卫生材料、热风无纺布 1500 吨建设项目

长兴弘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区(画溪街道包桥路 27 号-11)

项目总投资 900 万元,租用长兴新大力电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1000 平方米作为本项目用房。购置热风无纺布生产线 3 条,待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医用卫生材料、热风无纺布 1500 吨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3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长兴城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边角料、残次品、包装固废收集后定期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70万组锂电高能量电池模组建设项目

长兴遥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街道陈王路与太湖大道交叉口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

项目总投资 3000万元,租用长兴民营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2800 平方米,购置新威老化设备、全自动分选机、全自动入壳机、电池扫码机、分容检测柜、电池组检测系统、注塑机、全自动打包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 70 万组锂电池高能量电池模组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4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并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锡烟尘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颗粒物限值要求。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产支架过程中冷却成型阶段使用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年产工业炉及配套设备50 套 、 耐火材料1万吨技改项目

浙江招通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总投资6000万元,购置颚式破碎机、搅拌机、液压机、80米隧道窑、30米推板窑、天然气高温窑等生产及辅助设备52台(套) ,新增用地面积14758.56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工业炉及配套设备50套、耐火材料1万吨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4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艺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排放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和SO2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浙江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边角料和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原料粉尘和次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环氧树脂胶桶收集后委托具备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焊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4

长兴新丰建材厂整体搬迁项目

长兴新丰建材厂

长兴县李家巷镇大茆桥工业区

总投资 800 万元。租赁长兴锦富棠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1350 平方米,新增分散机、三辊研磨机、搅拌机、涂料效果试验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共10台(套),从事环保型水性涂料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环保型水性涂料 3000吨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4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搅拌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包装材料、气浮浮渣、废拖把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委托危险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365备用主页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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