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耐火材料30000 吨技改项目 | 长兴县阳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长兴县画溪街道姚家桥阳南村 |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画溪街道姚家桥阳南村(拟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对原生产线进行改造,淘汰燃煤分解炉等部分生产及辅助设备,新增建造80m天然气隧道窑两座、余热烘房一座,购置粉磨加工设备,半自动混料及包装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耐火材料30000 吨的生产能力。 | 2017年12月19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破碎、混料、包装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烟尘、SO2、NOx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标准后通过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施完善的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农民作为农肥清运,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收集粉尘、次品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做好生产噪声的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365备用主页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