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蜜饯1.5万吨技改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受理及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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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21 17:15: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2017年12月21日,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名称

年产蜜饯1.5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兴经济开发区荣乐路188号

审批文号

长环管[2016]339号

验收监测单位

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9日

项目概况

浙江味之源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长兴经济开发区荣乐路188号。该公司年产蜜饯1.5万吨技改项目经长兴县经信委立项同意(长经信延期[2016]4号),企业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我局审批(长环管[2016]339号)后投入生产。

目前,该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11万元。购置清洗机2台、蒸煮机1台、夹层锅6台、冷库设备1组和污水处理设备1套,形成年产蜜饯1.5万吨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要求基本相符。

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腌制废水、漂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工艺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厂区内实施了雨污分流,设置污水收集系统,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由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后纳管排放,由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由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新建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二、噪声污染防治

设备安装选用减震减噪设施,厂区进行绿化,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阻隔后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厂界东、南、西侧昼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厂界北侧昼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该标准中的2类标准;北侧南庄新村昼间噪声符合GB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原料废弃物收集后出售给牲畜养殖场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委托义乌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风险防控

建设单位已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长兴县环境与应急处置中心备案(备案号330522-2016-025-L)。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联 系 人

曹永中、卢凡

联系电话

6237321、6053273

传    真

6237089

电子邮件

cxhbxkk@163.com

邮寄地址

长兴县雉城镇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3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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