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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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5-08-26 14:32:00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环保分局(所):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最大化的人岗适配,公平竞争、优化组合的目标,根据《长兴县干部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要求,结合环保局实际,决定开展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长兴县干部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开展以内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及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全员竞聘工作。时间安排上在5月下旬开始前期准备,6月初正式全面启动,6月20日前基本完成。

二、适用对象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对象为在编人员,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对象为中层副职以下人员。

三、竞聘条件

原则上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经党委(党组)研究并经组织部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其中,竞聘中层正职职位的,一般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中层岗位竞聘: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期限内的或尚未解除的;

(5)其他原因不宜参加竞聘的。

四、主要步骤

(一)前期准备(5月下旬—5月21日)。参加县组织部门组织的干部全员竞聘培训,对本局岗位设置等情况调查摸底,掌握2014年全员竞聘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步骤、时间安排等。

(二)制订方案(5月22日—5月24日)。根据《长兴县干部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乡镇机关、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任用工作规程》及《长兴县2014年干部全员竞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三)上报审核(5月25日—30日)。24日前,将本局全员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统一审核。

(四)动员部署(6月3日)。6月3日上午,召开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对现任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五)组织实施(6月4日-20日)。

(1)中层干部竞聘。编外人员原则上不得竞聘中层职位。特殊情况报县委组织部、编委办审核。

①6月4日—5日。

6月4日,公开报名。竞聘人按规定填写《环保局中层干部竞岗报名表》,交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人可填报1—2个职位,截止时间为下午4:00。报名汇总情况将在局内网全程公开,在截止时间前可调整更改竞聘意向,逾期不报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6月5日,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竞职演讲为主,下午2:00开始,时间控制在每人8分钟以内。面试评委主要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纪委、县编委办等单位派员进行督导。

②6月6日—7日。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考察组,对中层干部拟任人选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测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任用建议。

③6月8日—9日。局党组将拟任用初步意见涉及的相关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审核把关。

④6月10日—11日。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拟聘用中层干部人选,按人岗适配原则确定岗位安排。若出现空缺岗位,由局领导班子另行研究决定。

⑤6月12日—18日。对新拟任的中层干部在全局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将中层干部任免文件、新任中层干部名册、基本情况表、考察材料报组织部备案。在公示期间,做好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聘确定后,其他人员均参加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竞岗。

①6月19日,确定岗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束后,研究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岗位和数量,并在单位内部公布。

②6月19日,公开报名。中层副职以下人员填报《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报名表》交到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人可选1—2个岗位,截止时间为下午4:00。报名情况将在局内网全程公开,在截止时间前可调整更改选择意向,

③6月19日,资格审查。根据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报名情况,由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提供给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长。

④6月20日,科室长选择。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对一般干部进行选择,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建议人选,上报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⑤6月20日,确定人选。党组对各科室长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审核,按照人岗适配原则,结合报名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人选,并在局内部进行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竞聘工作开始后,原中层干部一律重新参加竞岗。竞岗工作结束后,原职务自动免除。竞聘工作开展期间,其他工作按照原岗位职责履行。

(二)中层干部竞岗面试,由面试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者确定为拟用人选,赞成票未超过三分之二者可进入下一轮投票。

(三)中层干部竞岗面试第一轮确定拟用人选后,岗位仍有空缺的,按一定比例在获得赞成票数较高的未确定人员中选取,进入下一轮投票。但赞成票必须超过二分之一,才能确定为拟用人选。

(四)对中层干部拟用人选民主测评,以全体工作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外)投票方式进行,赞成票不超过二分之一者,一般不予任用。

(五)一般干部双向选择落选人员,由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试岗锻炼,时间一般为3个月。试岗锻炼期满后,根据试岗期间考核情况视情安排工作。

(六)按照人岗适配原则,最终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或遇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干部全员竞聘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对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二)广泛动员,整体推进。要充分准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于符合中层干部竞岗条件的人员,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其报名,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全员竞岗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优秀的人员选用到适合的岗位。要加强群众监督,严肃纪律,凡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将视情给予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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